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根据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查阅本《指南》。(网址为http://www.fzic.gov.cn/)。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是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委各处室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发改委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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